2013-05-10 12:01:56 浏览:2998次
此次活动历时两个多月,征集的形象标识将作为长沙城市形象“标签”,在城市宣传和旅游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文化符号”。作品要求突出体现“快乐长沙”的城市特色,充分反映长沙旅游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号召力、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为长沙市民和社会各界认可。LOGO设计要求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快乐长沙”城市旅游形象;设计标识应富有个性、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图样手绘、电脑制作皆可,提交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300字以内,配有与LOGO相协调的“快乐长沙”中英文字体设计。公告对标志性景点写意画设计提出具体要求:长沙标志性景点为山水洲城、橘子洲、爱晚亭、岳麓山、天心阁、岳麓书院,这些景点的写意美术作品可采用线条画、水粉画、水彩画等形式。
本次所有应征作品将接受专家评审团评审,产生100件优秀作品。通过专家复评,在100件优秀作品中产生10件入围作品,并在网上公示。经过终审评议,在10件入围作品中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