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城市形象标识
发布日期:2013-03-16 点击次数:2675
最高奖励8000元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瓮安城市形象标识,入选作品最高奖8000元。该县将在此基础上,建立瓮安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
据悉,对于征集的作品,瓮安县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公证机关全程参与监督,最终确定的形象标识作者,第一名将获得8000元奖励,同时还设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1000元,5件入围作品各奖励500元。
作品要求体现瓮安“红色文化、绿色旅游”的战略目标和历史定位,符合瓮安县城市品牌“瓮水长歌幸福平安”的主题要求,整体感觉简洁大气,具备较高的辨识度,符合瓮安县城市气质特征和发展趋势,具备广泛的传播性价值,具有代表瓮安文化特色和景观的视觉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