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绿道情况简介
为加快安徽特色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实现“生态强省”的战略目标,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方便全民健身,完善城市功能,缓解交通压力,增强文化特色,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升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启动绿道建设。安徽绿道主要由区域绿道和城市绿道组成,主体是城市绿道。
为提升完善安徽绿道的整体形象,推进安徽绿道建设的有序发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安徽绿道标识系统设计方案》。
二、安徽绿道标识系统的主要内容
标识系统主要包括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
基本要素包括:安徽绿道标志、中文名称-安徽绿道、英文名称-An hui greenway、标准字体、标准色、辅助色的各种标准组合等。
应用要素包括:环境标识标牌、办公用品、制服礼仪等多个系列。其中包括绿道沿线标识标牌、标识载体设施、旗帜、展示引导、卡片;信封信纸、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纸杯;工作人员胸牌、纪念品、雨具等方面。
此次征集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基本要素,对应用要素暂不作统一要求,但参征者在创意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应用要素的要求。
三、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安徽绿道理念,展示安徽悠久文化内涵,富有“徽风皖韵”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与国际潮流相结合。
2、简洁大方,构思独特,内涵丰富,反映绿道的主要功能、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
3、通用性强,易于识别,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
4、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如有抄袭,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5、此次征集的是标识系统设计,故获选作品的设计者必须根据主办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方案的深化设计,并形成最终方案,中途不得无故退出。
四、征集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国外所有专业机构、公司、大专院校、专业设计人士和设计爱好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五、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及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11月27日—12月25日北京时间18时止(邮寄以邮戳为准);任何超出时间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评审时间: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公布评选结果时间:2013年1月下旬。
六、征集方式
1、参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设计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材料不符合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报名表》和《承诺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
2、参征设计方案的提交应包括:第一、彩色稿和黑白稿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并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第二、同时请提交jpg/tif/ai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所有提交方案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提交方式:
(1)邮寄方式:可由参征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安徽省绿道标识系统设计方案征集办公室(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内)
地址:合肥市桐城南路363号 邮编:230022
联系人:卫超 程俊
联系电话:0551-3717836、2871283 15395029969
传真电话:0551-3411005
(2)电子邮件:可由参征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发送邮件到以下邮箱提交:ahld2012@126.com
4、委托授权代表提交方案的,应一并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七、参征作品的评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参征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终审范围的参征作品。
1.符合本次征集公告中对参征作品的要求;
2.体现安徽绿道精神,创意新颖,深受大众欢迎;
3.能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
4.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适用于各种领域、特许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等;
5.参征作品必须为原创。
八、评审方式与奖励措施
1、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设计方案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其中复评阶段包括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具体评审细则另行制定。
2、最终评审结果将在有关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优秀奖十名,颁发荣誉证书。
九、相关权益说明
1、应征者需填写并签署《安徽省绿道标识系统方案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 “《报名表》”)和《安徽省绿道标识系统应征方案设计人员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承诺书》由设计人员亲笔签署(应征方案设计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设计人员不止一人的,所有人员必须共同签署。
2、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任何剽窃他人作品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征资格,如已发放奖金、证书将全部追回,主办方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法律责任由参征者本人承担。
3、所有参征作品其著作权属原创作者所有,但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具有使用权。通过终审选中的参征作品,在主办方支付相应的奖金后,视为作者已将该作品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主办方 (署名权除外),主办方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和各种商业开发应用,主办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4、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本次活动范围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7日
(具体信息及附件请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http://www.ahjst.gov.cn/ahjst/查询或下载。 )